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埕海油田3-2区块开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11-30 10:10 《埕海油田3-2区块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埕海油田3-2区块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埕海油田3-2区块开发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含新建1座无人驻守平台(埕海二号平台主井口区),扩建试采平台(埕海二号平台北井口区),埕海二号平台主井口区与北井口区采用栈桥链接,埕海二号平台部署总井数27口(采油井20口、注水井7口),其中已经完钻前期评价井7口;二号平台依托已建赵东平台设施进行开发,配套新建1条3.5km长混输管线,新建1条3.5km长电缆,新建1座管缆终端平台。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zpkJM4WYP45Ixf88eEDZQ,提取码:ch32。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八项。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公示网页附件,或从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公示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及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创业路88-1 联系人:曾勇 电话:022-25911280 邮箱:zengyong@petrochina.com.cn 八、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01号5号楼601 联系人:于海莹 电话:18611092571 邮箱:2200827342@qq.com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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