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2-09-13 16:26 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工程选址:项目位于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厂址坐标北纬38°3'0.72",东经116°38'34.79" 项目建设规模:分两期建设。 一期建设:拆除现有华兴电镀22点电镀生产线,在新厂区建设17条电镀生产线,配套燃气锅炉,污水处理处理站等设施 二期建设:在新厂区内建设15条电镀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泊头市华兴电镀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7611780@qq.com 通信地址:沧州市泊头市经济开发区泊南路 联系人:刘洪学 电话:15030886996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yXrcOPXIv__JhKc8f6pwA 提取码:lgmh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Rm68HOpb9Uyl3zT1qvs7Q 提取码:h9p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6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