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履行宪法使命
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光辉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这次修改,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是法治中国建设新的里程碑,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法院将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和推进宪法实施主力军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大法的重大意义,精准把握其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更好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必须始终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全市法院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三是始终坚持宪法确立的依法治国原则。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努力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严格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案件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始终把宣传贯彻宪法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把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