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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用惠”能力 尽享自贸协定红利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0-10-20 11:02来源:沧州日报 提升“用惠”能力 尽享自贸协定红利 本报记者 吕坤 摄影 何学林 【阅读提示】 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际经贸形势严峻复杂,这样的背景下,外贸企业也面临订单减少、国际供应链中断等困难。 作为两国或者多国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自由贸易协定(简称FTA)可谓是国家红利,其核心是关税减免,主要实施手段是原产地签证。 深入了解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的有关情况,熟悉掌握使用自贸协定优惠条款的务实操作,更好地利用自贸协定政策红利,拓展出口手段,提升市场竞争力,已迫在眉睫。 一纸认证得“通关” 不久前,沧州市贸促会收到一家外贸企业的“求援”,希望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以享受关税减免。 这家名为沧州瑞尔冲压制造有限公司的企业,主要生产冲压件,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国家。 就在不久前,企业的产品需要出口至列支敦士登,但我国和列支敦士登尚未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出口到列支敦士登的货物不能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 一边是国外客户的紧急催促,一边是国内企业的焦急等待。沧州市贸促会积极向省贸促会咨询,向专业人士请教,认真查阅相关政策,在详知《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瑞士关境包括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公国后,沧州贸促会为瑞尔公司出具了中国—瑞士优惠原产地证书,帮助企业减免了本批次货物的关税。 “这不仅是减免了本次货物的关税,解了燃眉之急,其实也为我们留住了后续订单。”公司相关负责人员感激地说。 “为瑞尔公司出具优惠原产地证书减免关税,不仅是我们积极服务企业的一次成功探索,也是对双边自贸协定政策的一次深刻解读。”市贸促会相关负责人席瑞萍表示。 “金钥匙”和“通行证” 自由贸易协定是两国或多国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目的在于促进经济一体化,其目标之一是消除贸易壁垒,允许产品与服务在国家间自由流动。 这里所指的贸易壁垒可能是关税,也可能是繁杂的规则等。 自由贸易协定核心优惠政策之一,便是来自FTA协议伙伴国的货物可以获得进口税和关税减免优惠,通过享受优惠关税待遇,企业的贸易成本大大降低。此外,无论进口国还是出口国,自由贸易协定都有助于简化海关手续。当协议国间存在不公平贸易惯例时,自由贸易协定还可以协助贸易商进行补救。 自贸协定的核心是关税减免,主要实施手段就是原产地签证。区域性优惠产地证,是有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的成员国之间享受关税减免优惠的凭证。 国外客户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通关,可享受其国家在协定中对我国产品承诺的降税优惠,部分商品甚至是零关税。通过减少客户关税支出,可以有效帮助外贸企业稳定客户,开拓市场。因此,区域性优惠产地证常常被称为“纸黄金”,成为进入自贸协议国家市场的“金钥匙”和“通行证”。 “用惠”能力亟待提升 今年9月以来,沧州市贸促会组织外贸企业收看中国贸促会举办的系列培训,帮助企业了解“制度资源”,强化利用自贸协定意识,指导企业用好用足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稳住并开拓国际市场。 但外贸企业对于区域优惠原产地证的相关政策仍较陌生,企业普遍缺乏“用惠”意识。即便是经常办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对自贸协定的理解也往往简单停留在减免关税层面,“用惠”能力亟待提升。 以一瓶葡萄酒为例,生产过程中根据采摘、酿造、分瓶包装不同地区,就有多种判别结果。因此,对于企业而言,相关负责人员掌握原产地规则的熟练程度,最终决定了企业能否最大幅度享受自贸协定的红利。 不仅是税费减免,诸如知识产权费用方面,如专利授权费、商标费等,80%都可以通过自贸协定依法规避。但是很多企业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不懂国际社会各种各样的依法规避手段,结果付了很多冤枉钱。 只有提升“用惠”能力,才能让企业在更广阔、更开放的市场中去开展高效合作与充分竞争,从而增强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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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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